我省开展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股权投资项目申报
2018-11-06
本报海口11月5日讯 (记者邵长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开展2018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股权投资项目申报工作。我省将从2018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我省中小微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本次扶持范围和重点为注册地、纳税地在海南省境内的中小微企业;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具备一定的规模和发展前景,资产状况良好,具有成长性、示范性、带动性的行业企业;经济和社会效益较好,特别是在促进地方就业、实现纳税增长、技术创新方面突出的企业;原则上不重复支持现有其他省级财政股权投资资金同年度已支持的企业项目。
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股权投资将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项目筛选过程公开、公正;授权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股权投资出资额占被投资企业(项目)的总股本或净资产不超过30%,且不做第一大股东,与其他省级股权投资资金累计投资后不能成为其控股股东,不干预企业经营决策;达到一定的投资年限或约定投资条件或被投资企业有要求政府股权退出意愿时,政府及时退出。
文章来源于:海南省人民政府网